木材从受热到燃烧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:
阶段一:温度由室温至200℃。在此阶段,木材热分解速度缓慢,主要析出水蒸气和二氧化碳(CO2)等不燃气体,需要消耗能量,是吸热阶段。
阶段二:温度为200℃-280℃。在此阶段,木材热分解速度加快,水分几乎完全蒸发,主要生成一氧化碳(CO)等可燃气体,但可燃气体的生成量较少,仍为吸热阶段。
阶段三:温度为280℃-500℃。在此阶段,木材发生急剧热分解,生成大量的甲烷和乙烯等气体产物以及醋酸、甲醇和焦油等液体产物,这些组分都是可燃物,在燃烧时,会产生火焰;当温度达到350℃以上时,热分解结束,木炭开始燃烧。此阶段为放热阶段。
阶段四:温度超过500℃。在此阶段,木材基本已经气化完成,该阶段对纤维素中炭的利用更为完全,产生了更小的木炭残留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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